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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information

公开要约

本协议由 ART CAPITAL LTD(在科摩罗注册,注册号 HT01026048,注册地址:P.B. 1257 Bonovo Road, Fomboni, Comoros, KM,许可证号 BFX2026074,受 Mwali International Services Authority 监管;以下简称“公司”)与其客户(自然人或法人,各称“客户”)订立。根据本公开要约(以下简称“协议”),ART CAPITAL LTD 按照客户选择的策略及以下条款,提供 Managed Accounts 服务,即对客户账户及账户内资金进行投资管理:

1. 术语和定义

本协议中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 “协议”指双方签订的本协议,包括其附件;
  • “账户”指以客户名义开立、用于无实物交割的 CFD、货币及其他金融工具保证金交易,并由公司依据本协议管理的交易账户;
  • “付款账户”指客户的内部记账账户,用于记录已退出管理且可供支付的资金。对外转账须由客户提出申请;
  • “交易操作”指金融工具交易;
  • “即期交易”指按当前市场价格订立,并于交易订立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或银行营业日交割或结算的货币交易;
  • “CFD 合约”指以特定金融工具价格波动为基础的合约;
  • “金融工具”指任何市场资产,包括证券、商品、利率和债务工具、货币、指数、基础金属和贵金属以及 CFD 合约;
  • “手数”指公司管理客户账户时可以买入或卖出的特定数量金融工具;
  • “订单”指公司管理客户账户时发出的交易指令;
  • “保证金”指客户账户中必须持有的最低担保资金,以使客户能够买入或卖出手数并维持未平仓头寸;
  • “可用资金”指账户内未被质押或未构成实际负债的资金,扣除所需保证金以及按金融工具当前价格计算的客户未平仓头寸当前亏损后的金额;
  • “未平仓头寸”指公司管理客户账户时因买入或卖出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总市场风险,直至相关市场交易或风险通过反向交易平仓为止;
  • “账户历史记录”指公司出具的账户对账单,其中载明客户账户的交易、付款、入账、佣金和其他事项,包括存款和取款;
  • “基础货币”指账户、所有余额、佣金和其他付款所采用和计算的货币;
  • “货币”指国家正式承认的本国货币单位;
  • “证券”指优先股和普通股、政府债务工具、汇票、认股权证、期货和期权合约、存款凭证、任何类型或描述的其他证券,或其他财产或投资;
  • “市场价格”指公司在相关时点从经纪商获得的金融工具买入价和卖出价报价;
  • “交易日”或“工作日”指相关市场的银行营业日;
  • “交易”指在客户账户执行的交易操作;
  • “经纪商/委托方”指公司可通过其获取金融工具报价和/或执行公司交易指令的经纪公司、银行或其他第三方;
  • “代表”指公司专门指定并授权其在必要时代表公司、且持有适当证明文件的自然人或法人;
  • “公司官方网站”指 https://artcapitalglobal.com/;
  • “个人专区”指用于使用公司非交易操作类服务及查阅参考信息的网页界面。该界面含有仅相关用户可访问并由登录凭证保护的个人机密信息。个人专区网址为 https://artcapitalglobal.com/,亦可通过公司网站访问;
  • “服务”指 Managed Accounts 服务,包括管理客户账户的投资以及通过个人专区和公司的其他渠道提供账户状态、操作、结果和付款信息;
  • “交易终端”指公司用于开展交易操作和获取市场信息的信息及交易平台。

指称单数的人或事物的词语也包括复数,反之亦然;一种语法性别也包括其他性别。如对本协议的解释存在歧义,以英文文本为准。

2. 一般条款

2.1. 公司根据本协议及客户选择的 Cash Flow 或 Wealth Growth 管理类型,以 Managed Accounts 形式接受客户账户进行投资管理。客户授权公司独立作出投资决定、开立、维护和关闭头寸,并与经纪商/委托方合作执行客户账户交易。

2.2. 公司在所选策略和约定权限范围内管理账户,无须就每项交易操作另行取得客户同意。公司记录客户账户的结果并按本协议安排付款。

2.3. 客户承担公司在约定管理权限内执行操作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和财务结果,以及执行客户自身指令的后果。

3. 服务提供规则和条件

3.1. 公司提供服务的规则和条件及其变更信息公布于公司官方网站。

3.2. 客户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生效时有效的服务规则和条件。

3.3. 规则、服务条件及与公司互动的程序可能变更。客户同意公司可依本协议第16条通知变更。

3.4. 每种管理类型的最低初始资本为 10,000 美元或约定货币的等值金额。客户选择 Cash Flow 或 Wealth Growth。每笔投资份额的投资期限为一年,之后自动续期一个完整年度。投资份额不是银行存款、保证存款,也不是支付固定百分比的承诺。

3.5. Cash Flow 是一种管理类型,客户可能每季度收到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扣除 Management Fee 后的非保证目标参考值为年化 10–15%。该指标针对年度结果,不代表每季度支付相同金额,也不保证每季度均有可支付金额。金额取决于结果、未平仓头寸和策略储备。

3.6. Wealth Growth 是一种资本化管理类型:扣除 Management Fee 后,客户未提取的利润继续接受管理。考虑再投资后,扣除 Management Fee 的非保证目标参考值为年化 15–40%。客户可每年领取一次可用利润,或将利润留在管理中。

3.7. 收益目标不是承诺、固定利率,也不构成补偿实际结果与目标之间差额的义务。实际结果可能低于目标区间、为零或为负。所述目标已考虑 Management Fee。

3.8. 更改管理类型须在下一适用期间开始前另行商定。该变更本身不取消已产生的结算义务或现有份额期限。

4. 个人信息

4.1. 客户声明并保证,在按照公司程序登记账户时或应公司要求提供的全部信息均完整、正确、真实、最新且准确。

4.2. 公司可依赖上述信息,直至按既定互动程序收到客户的变更通知。

4.3. 客户须在信息变更发生后三日内通知公司。

4.4. 客户还声明其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均已成年且具有法律行为能力。

5. 适用规则和法规

5.1. 根据本协议在任何市场进行的所有交易,均应遵守相关市场适用的组织章程规定、规则、法规、法律、惯例及通常做法;公司/经纪商/委托方代表客户并在管理客户账户时于该市场执行交易。

5.2. 关于交易操作及其平仓的规则,对客户和公司在代表客户进行的交易方面同等适用。

5.3. 客户声明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条款。

5.4. 客户应查阅并遵守公司规定的所有规则、要求、时间表和交易条款,只要其涉及或专门适用于客户的交易操作或投资。

6. 经纪商和交易对手

6.1. 公司可使用其他经纪商/委托方服务以履行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义务,并可向其提供账户信息。

6.2. 在账户管理权限范围内,公司可代表客户买卖手数,并通过任何经纪商/委托方、其他公司或关联客户发出相应订单或指令;该等主体可作为基金管理人、交易商或商业银行、注册和/或持牌托管人、经纪商或交易商行事,公司亦可自行决定通过其他经纪商和交易商操作。

7. 向账户存款及从账户取款

7.1. 客户了解所有规定的存款及取款程序,并承诺准确且在规定期限内遵守相应指示。

7.2. 客户同意,公司不对客户未遵守存款或取款程序而造成的财务损失负责。

7.3. 客户向账户存款时须申报存款金额。申报金额须以非现金方式支付至个人专区或公司官方网站所列的公司官方银行账户。

7.4. 客户知悉公司不接受现金。

7.5. 客户知悉,在公司实际收到已结算的申报金额并进入个人专区或公司网站列明的官方账户之前,客户无法使用服务,账户余额也不会增加。账户余额仅按公司实际从客户账户信息收到的金额增加。

7.6. 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可自行决定在实际收到资金前,将客户申报金额记入客户账户。

7.7. 客户知悉,只有客户本人可以从其账户向其指定的付款信息取款。

7.8. 取款须使用个人身份信息(用户名和密码)。客户理解该等信息属于机密;若客户违反保密义务而导致未经授权的取款,公司不承担责任。

7.9. 只有账户中的可用资金不少于客户申报的取款金额时,方可取款。

7.10. 应客户要求,公司应将资金汇至为此目的指定的付款信息。

7.11. 客户知悉其须承担资金转账费用。

7.12. 客户知悉公司不支付现金。

7.13. 如付款账户中有相应金额,可用资金应在收到申请后七(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客户。管理终止时适用第7.15–7.19条和第26.4条;付款期限不保证未平仓头寸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平仓。

7.14. 如客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完整,或无法用先前提交的注册资料确认身份,公司可限制或拒绝取款。若付款信息并非客户本人所有,公司不对客户收到取款或收款时间承担责任,也不作保证。

7.15. 如需在当前年度期限结束时终止管理或提取某一份额的资本,客户须至少提前三个日历月通知公司。期限从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计算。通知须说明账户、该份额或全部份额、资本金额或比例及付款信息。逾期通知不阻止自动续期。

7.16. 收到及时通知后,公司开始准备终止相关资本的管理:评估相关头寸、担保和义务,并规划资金释放。不同客户的头寸可能属于相似策略,但每位客户的结果和结算均单独记录。资金实际释放后,按照第9节结算的可用金额转入付款账户。管理终止时,资本本身不视为利润,也不因其本身而收取 Management Fee。

7.17. 三个月是最低通知期限,并不保证所有头寸均已平仓或全部金额均已支付。未平仓交易可能因市场状况、流动性和经纪商限制而较晚平仓。

7.18. 如在客户希望开始付款的日期后仍有头寸未平仓,公司至少每月报告剩余头寸、当前结果、所需保证金、可用和已转金额以及继续平仓的原因。客户可依第15节要求提前平仓。

7.19. 对于公司已开始终止管理的资本,仅可为降低风险并在约定管理权限内完成现有交易而建立新头寸。新头寸不得无理延长退出时间。Cash Flow 或 Wealth Growth 的常规利润支付不终止资本管理,也不要求提前三个月通知。

8. 利息和费用

公司转出的资金不产生利息。公司从客户拟存入的金额中扣除货币兑换费和交易账户入金费用。因此,公司记入的金额可能少于客户转出的金额。如果客户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款项及相关费用,公司不予付款。

9. 费用和付款

9.1. 如公司规定每笔交易收取固定费用,客户应直接或从账户支付该费用,并承担公司因客户使用服务及账户交易操作而发生的附带或实质性支出。

9.2. Management Fee 为扣除该费用前可供分配正利润的 50%。它不是已投入资本、账户总余额或资本返还金额的 50%。公司在个人专区公布可用利润的计算、Management Fee 金额以及客户可领取或资本化的净额。

9.3. Management Fee 基数按以下方式计算:B = max(0; P − L − R),其中 P 为已平仓交易累计结果的正数部分,扣除交易费用和已实现亏损后且未计入此前已收费基数;L 为客户相关未平仓头寸当前负结果总额;R 为策略储备。

9.4. 部分利润留在账户中作为约定策略下头寸担保和潜在风险的储备。储备为客户单独记账,承担投资风险,不属于公司收入。

9.5. Management Fee 按季度计算并扣除,或在从新的、尚未收费的基数中取款时计算并扣除。客户净可用利润为第9.3条基数减去 Management Fee。基数不为正时不收取费用;已收费基数不重复收费。

10. 掉期

客户同意按照公司规定的交易条件,支付或收取因持仓至下一交易日的未平仓头寸产生的掉期付款或收益。相关金额由客户支付或收取,并记录在账户历史中。

11. 担保

公司将其现在或将来依据本协议代表客户进行的所有交易视为客户对公司任何义务付款的担保。

12. 交易操作的盈亏

客户明确授权公司无需请求或通知,即可依据账户历史将弥补公司管理客户账户时执行的交易或交易操作相关亏损所需的资金,从客户账户转至经纪商/委托方/公司。客户亦明确授权公司无需请求或通知,将因该等交易或交易操作从经纪商/委托方/公司收到的营运资金或交易利润,依据账户历史转入客户账户。

13. 账户状态报表

账户报表包含客户账户交易和结算的所有信息,包括可用资金;根据相关市场收盘价重新估值的未平仓或已平仓交易或头寸所产生的实际或当前盈亏;存款和取款通知;费用、付款、佣金及掉期付款或收益;以及公司管理账户时执行的交易或交易操作所产生或相关的其他所有信息。

14. 信息记录和保存

客户理解并同意,为保障双方利益,公司可通过电子系统监控或录制客户与公司之间的任何操作和电话沟通。

15. 未平仓头寸的清算

15.1. 如客户账户的可用资金不足以维持未平仓头寸,公司/经纪商/委托方可自行决定按当前市场价格清算全部或部分未平仓头寸,无须通知或书面确认。该交易应记入账户历史。

15.2. 如客户可用资金低于所需保证金担保的 10%,公司有权不经通知清算客户账户中的全部或部分未平仓头寸。公司也可在期货 CFD 合约到期日不经通知,按该交易时段最后市场价格清算账户中的全部或部分相关头寸。

15.3. 如客户坚持强制平仓,公司首先根据第9节规定的可用利润计算方法,计算并扣除其此前已平仓交易结果所对应的 Management Fee。其余头寸随后按照可用市场价格并考虑流动性和执行规则平仓。强制平仓的财务结果(包括亏损和费用)计入客户账户。该亏损不减少此前依本协议合法计算的 Management Fee。产生新的正利润时,按 50% 收取 Management Fee,但不对已付费基数重复收费。

16. 通知

通过授权代表送达、发送至客户为此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手机号码、放入个人专区或公布于公司官方网站的通知及其他通信,均视为已亲自送达客户。

17. 协议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

17.1. 本协议签订要约是面向不特定人群的公开要约。客户无条件接受协议条款(“承诺”)后,协议产生法律效力。承诺包括:客户按公司程序注册账户并确认同意条款、客户向账户转账,以及公司实际收到该笔资金。

17.2. 本协议受公司注册所在国法律管辖。

17.3. 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由公司注册所在国法律管辖。

17.4. 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依据任何法律或司法管辖区属于违法、无效、不可执行或不具法律效力,不影响本协议整体的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或法律效力。本协议整体标的的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和法律效力不因任何法律或司法管辖区而改变。

17.5. 公司可随时通过在官方网站公布修订内容,修改本协议、任何附件、条款及工作程序。客户同意修改内容自官方网站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具有约束力。

18. 权利放弃

公司对客户放宽条件或延迟付款,以及因金融市场状况而延迟操作,均不视为公司放弃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

19. 权利继承人

客户同意本协议及其所有条款对客户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个人代表和授权人员继续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继续适用于公司及其继承人和授权人员。

20. 不可抗力

客户同意,公司及其董事、管理人员、雇员和工作人员,以及经纪商/委托方、代表及其工作人员,不对因超出其直接控制范围的条件或情形造成的本协议义务未履行或延迟履行,或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该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禁令、交易所或市场规则、交易延迟、当地终端或服务器上的电子或机械设备、通信系统或软件故障、黑客攻击、盗窃、已宣战或未宣战的战争、天气状况、恶劣天气、地震和罢工。如公司因其控制范围外的事件无法履行义务,该等未履行不构成违约,履行期限按该事件持续时间延长。此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战争、内乱、劳资纠纷、设备故障、罢工、火灾、洪水、地震或其他事故、人力或材料短缺、银行卡组织规则、公司无法控制的处理故障、银行破产、政府监管或限制、天气状况、第三方违约、硬件和软件故障等技术问题及其他故障、故意破坏、盗窃、电话或互联网中断、病毒以及机械、电气或通信故障。

21. 赔偿

客户声明并承诺,对于因客户违反或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而产生的损失、成本、索赔、责任或费用,客户将赔偿并持续保障公司及其董事、管理人员、雇员和工作人员,以及经纪商/委托方、代表及其工作人员免受损害,包括公司向客户合理收取的费用。

22. 税务

22.1. 客户确认,根据其所属司法管辖区国家的法律,须从法人或自然人处扣缴的所有税款和费用,将由客户所代表的公司或客户本人按规定缴纳。

22.2. 客户知悉公司不提供法律、税务或会计建议。

22.3. 客户免除公司因客户账户中的本金或公司在管理账户时代表客户执行交易所得利润所涉税款缴纳或未缴纳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23. 破产/无力偿债

23.1. 公司破产或无力偿债时,客户有权向公司继承人要求支付账户历史记录所示范围内的可用资金或账户余额。

23.2. 公司为执行客户订单而通过其开展业务的经纪商/委托方破产或无力偿债时,客户可依据国际法,通过相关市场或国家的公共或私人银行、银行或经纪协会,或证券及期货/金融市场委员会,直接要求支付账户历史记录所示范围内的可用资金。

24. 完整协议

本协议以及客户与公司之间关于账户的所有其他协议,以及发送或交付给客户的通知和确认中所列条款,共同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完整理解。

25. 保密

25.1. 公司保证,客户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账户信息、账户访问信息(如用户名和密码)以及存取款、交易或获取账户信息所需的其他访问和授权代码均属严格保密信息,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5.2. 客户理解,任何人均不得要求客户部分或全部披露上述信息。客户还理解,其违反保密义务可能导致他人未经授权访问账户,并因客户未授权的交易而造成财务损失。

25.3. 客户理解并同意,对于因客户违反保密义务或客户与其授权且获准访问账户的第三方往来而产生的财务损失,公司不承担责任。

26. 协议期限

26.1. 本协议按公司既定程序登记后生效。

26.1.1. “投资份额”指客户外部资金的初始或追加投入,按金额、管理起始日期和一年投资期限分别记账。年度期限从公司确认实际接受相关份额进行管理之日起开始。每笔追加投入均有自己的年度期限,不延长先前投入的期限。利润资本化本身不产生新份额,也不启动新的年度期限。

26.2. 每笔份额管理期限为一年。如公司未在当前年度期限结束前至少三个月收到终止该份额管理的通知,管理期限自动续展一个完整年度。此规则适用于每次后续续期。管理终止和资金释放按照第7.15–7.19条办理。对于尚未完成的交易和结算,本协议持续有效直至完成;管理终止时,客户授权公司清算相关未平仓头寸。

26.3. 本协议终止后,在账户所有未平仓头寸关闭后计算并应支付的客户账户可用资金,应根据客户依既定程序向公司提交或发送的申请转至客户付款信息。客户账户交易操作造成的资金短缺或借方余额,须由客户在公司指定日期前全额支付给公司。

26.4. 与终止管理有关的所有未平仓头寸关闭后,如需额外核对和检查,公司应在以下较晚日期起 180(一百八十)个日历日内完成最终结算:最后一笔相关头寸平仓之日或收到必要文件之日。本期限不是第7.17条规定的市场平仓期限。已核实且可用的金额随释放进度转入付款账户,无须等待全部核对结束。

27. 协议登记

本协议必须依公司规定的程序登记。未经登记,本协议无效。

28. 风险提示

28.1. 客户可能损失为开立和维持未平仓头寸而存入公司的初始保证金及其他追加资金。如市场走势不利于客户头寸,公司可依第15条不经通知全部或部分清算客户账户中的未平仓头寸。

28.2. 客户承认,在不利市场情况下,例如重大新闻发布时,通过电话或互联网进行交易可能遇到困难。待执行订单的成交价格可能与订单所列价格不同;发送请求、修改或取消订单也可能困难,成交时间可能延长。

28.3. 客户承认并理解本协议受公司注册所在国法律管辖,不受其他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法律管辖。

28.4. 客户确认,风险提示无法披露金融工具交易的所有风险和其他重要方面。

28.5. 客户确认已阅读公司风险提示,并以其理解的语言充分了解其中所有信息和警告。

29. 客户确认,本协议、服务规则和条件、风险提示以及与公司互动的所有程序均已使用客户理解的语言向其完整解释,且客户接受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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